关于报送2011-2012学年度普通高校退役士兵
学费资助申请审核及材料报送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下发的《关于规范2011-2012学年度普通高校退役士兵学费资助申请审核及材料报送工作的通知》(教助中心[2011]98号)文件,我校决定从2011年秋季学期开始,对退役一年以上,并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实施教育资助政策。为认真落实符合条件学生的学费资助工作,规范申请审核及材料报送工作,现就有关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申请学生需符合学费资助条件,自愿向学院提出“学费资助申请”,并如实填写、按时提交《2011-2012学年度普通高等学校退役士兵学费资助申请表》(见附件一)相关材料。
二、材料审核与报送
学院收集并核实学生信息,将申请学费资助的退役士兵人数及所录专业收费标准等信息按照《2011-2012学年度普通高等学校退役士兵学费资助初审名单表》(见附件二)进行汇总,连同学生填写的《2011-2012学年度普通高等学校退役士兵学费资助申请表》一并交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学院上报材料进行复核后,于2012年元月18日直接报送至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三、报送时间及联系方式
报送材料截止时间为2012年元月18日,如未有学生申请,学院应书面说明。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人:王东;联系电话:0516-83590187;邮箱:zzglzx@cumt.edu.cn。
中国矿业大学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2年元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