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关于中国矿业大学研究生“三助”岗位管理暂行办法》(中矿大研字〔2014〕11号)文件规定,所有非定向博士研究生必须承担二年的助研及助教(32学时以上)工作;学术型硕士研究生须有一年的助研、助管、辅导员或助教(32学时以上)工作。”现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报送2023年度(2023年1月——2023年12月)两个学期研究生“三助”岗位信息,并上传至研究生培养管理信息系统,由学校进行审核。该信息将作为研究生毕业审核的条件之一,请务必认真审查后再上传信息。2023年研究生“三助”岗位信息统计工作具体进度安排为:
一、助管、事务助理、兼职辅导员信息统计工作
1、2023年12月18日前
(1)研究生到聘用单位开具研究生助管/事务助理/兼职辅导员聘任考核证明(以学期为单位,如该同学助管时间为1年,则需开具两张证明。(模板见附件1,需用人单位签字盖章),交至各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汇总,过期视为自动放弃;
2、2023年12月21日前
(1)各培养单位核查聘任考核证明的真实性无误后,将信息上传至研究生培养管理信息系统(系统具体操作步骤见附件4);
(2)各培养单位将用人单位开具的研究生助管/事务助理/兼职辅导员聘任考核证明纸质档按照系统上传表的顺序整理汇总好,交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力行楼B108室);
3、2023年12月21-27日
学校统一审核各培养单位系统中提交的信息;
4、2023年12月21日前
各培养单位将系统审核后的研究生助管/事务助理/兼职辅导员汇总表(可在系统中导出)纸质档签字盖章后交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力行楼B108室)。
二、助研信息统计上报
1、2023年12月20日前
博士助研信息请各培养单位按照实际发放数据以学期为单位(两个学期)进行上传;硕士研究生信息请务必核实好人数、发放额度无误后上传系统。
2、2023年12月22日前
各培养单位对上传的数据进行核查,无误后从系统中导出打印,签字盖章后送交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力行楼B108室)。
三、助教信息统计
1、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根据各培养单位上报2023年度实际使用助教岗位数,并按照各培养单位所报数据进行津贴核算。
2、2023年12月22日前将研究生助教信息上传至系统,并将《中国矿业大学研究生助教津贴发放意见表》(附件2)和《中国矿业大学研究生助教汇总表》(附件3)电子档发送至zhuguancumt@126.com,同时将纸质档签字(主管研究生副院长)盖章后交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作为助教津贴发放依据。
附件1:研究生助管、兼职辅导员和事务助理聘任考核证明.doc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3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