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用工单位:
根据《关于2024年元旦、寒假、春节放假轮休及相关工作安排的通知》文件要求,2024年学生寒假时间:2024年1月15日-2月25日(共42天),现就寒假期间校内勤工助学工作安排如下:
1.为确保学生安全有序离校,寒假期间原则上不设立校内勤工岗位。若确因工作需要,可申请设立少量校内勤工助学岗位,用工单位需在学校勤工助学管理系统中提交设岗申请(详见附件1),分管领导于1月11日(周四)前完成系统审批,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通过后,用工单位可通知聘用已审批留校学生于1月21日前在系统中完成上岗申请(详见附件2)。逾期未在系统申报上岗单位、学生不再进行补报、补发。
2.用工单位应按需设岗,按照“谁用工、谁负责”的原则管理,严禁各用工单位安排学生替代老师值班、上班、从事较危险的工作。
3.用工单位聘任学生原则上只面向各学院已审批同意留校的学生群体,在获得学生所在学院同意后方可聘用,以免影响学生正常离校行程。
4.原则上每天不超过2个助理线下值班,用工期间应不定期开展学生安全教育、健康教育等相关内容培训。
5.待春季学期初,各用工单位可在系统提交寒假勤工助学工资(另行通知)。未经审批或超出预算的用工,所产生的勤工助学金将不予发放。
附件1:新版勤工助学管理系统PC端使用说明(教师版)(假期临时岗位).pdf
附件2:新版勤工助学管理系统移动端使用说明(学生版).pdf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3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