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2024年国家助学贷款工作指引》(教助中心〔2024〕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决定开展2024年学生资助诚信教育主题系列活动。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活动意义
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提出的“完善覆盖全学段学生资助体系”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把促进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成长成才作为学生资助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将学生资助工作与思想政治工作紧密结合,加强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诚信教育、感恩教育和励志教育,增强学生诚信意识、风险意识和感恩意识,引导树立正确的消费观、成才观和价值观,努力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培养成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活动内容及形式
(一)基本活动
学生工作处联合各学院共同组织开展致2024届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的一封信、观看主题教育片等活动,加强对全体学生的诚信知识宣传和教育。
(二)活动安排
1.致2024届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的一封信
时 间:5月11日-5月17日
参加人:2024届毕业班全体贷款学生
主办单位:学生工作处、各学院
活动要求:普及贷款金融及征信知识,了解还款常识,掌握还款时间节点等。
2.诚信报告会、诚信宣誓
时 间:5月11日-5月30日
参加人:毕业班辅导员、毕业班全体贷款学生
主办单位:各学院
活动要求:各学院组织开展“毕业生诚信感恩讲堂”和“诚信宣誓仪式”,观看助学贷款专题教育片(附件5),鼓励毕业生分享自己的升学、求职经验,发挥榜样引领作用,传扬诚信感恩精神。
3.一对一诚信谈话
时 间:5月11日-5月30日
参加人:毕业班辅导员、毕业班全体贷款学生
主办单位:各学院
活动要求:各学院毕业班辅导员与贷款学生进行“一对一”诚信谈话,组织签订“还款承诺书”,并于6月7日前将“谈话记录”及“还款承诺书”装订成册存档。
4.“信立天下,诚铸未来”征信知识普及活动
时 间:5月21日-5月25日
参加人:全体学生
主办单位:学生工作处、各学院
活动要求:各学院组织贷款学生积极参加线上征信知识普及(“今日校园”平台),宣传资助政策,普及征信知识、金融知识,引导学生珍爱信用、理性借贷、理性消费,提高征信意识、金融意识、风险意识、法律意识,树立正确的消费观、荣辱观、价值观。
5.征集“诚信·感恩”主题教育征文/短视频
时 间:5月11日-5月30日
参加人:全体学生
主办单位:学生工作处、各学院
活动要求:以主题征文(1500字以内)和短视频(100秒以内,MP4格式存储)形式,鼓励学生讲述身边的诚信、感恩故事,倡导感恩、勇担责任,要求内容真实、感情真挚,鼓励学生发挥原创精神,力求贴近生活、生动形象,以书香墨韵浸润诚信文化。
三、还款确认及展期
(一)确认方式
1.毕业确认。(1)国家开发银行。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系统(https://sls.cdb.com.cn/#/)。“身份证登录”请使用本人身份证号码,如忘记密码请根据提示重置密码,或拨打生源地助学贷款办理机构或国家开发银行热线95593重置密码;“手机短信登录”请使用办理贷款时登记的手机号码。(2)中国银行。登录中国银行手机银行APP,选择“首页-贷款-我是学生-国家助学贷款”,按照手机系统提示进行毕业确认。
2.操作流程。登陆成功后点击页面左侧导航栏中的“个人资料维护”,逐项审核、修改、完善相关信息,然后点击页面下方的“提交”按钮,完成个人信息确认。“个人资料维护”包含基本信息、通讯信息、就学信息、家庭信息、联系人信息、生源地贷款信息等,请毕业生务必认真准确填写。在提交申请前,务必认真核对贷款本金、借款日期、还款起止日等关键信息,若有问题请与生源地国家开发银行办理机构联系核改。所有信息填写和核对无误后提交申请(毕业确认表个人自行留存,相关确认工作须在2024年5月31日前完成)。
(二)注意事项
1.因升学等继续攻读更高学历的贷款学生,需进行毕业确认。相关展期可向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办理机构提出申请,办理还款计划变更,以便学生在读书期间继续享受国家财政贴息政策。
2.因降级等其他原因未能按期毕业的学生,需进行毕业确认。学生可向国家助学贷款办理机构提供相关在读证明申请办理展期,具体要求可咨询生源地国家开发银行办理机构,校园地中国银行国家助学贷款可拨打中国银行客服电话95566咨询。
四、相关要求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并认真落实此次诚信教育活动,确保其针对性和实效性,并于6月7日前将活动新闻、图片、视频和工作总结等材料通过学生资助办公系统报送(https://bg.xszz.edu.cn/#/login);
2.各学院要认真做好毕业生数据信息采集工作,建立贷款毕业生数据库和QQ群/微信群等,并详细记录各毕业生的家庭地址、联系方式、电子邮箱及其他相关信息,在每年扣利息日(12月20日)和扣本金日(9月20日或10月20日)前20天,及时通知贷款毕业生存入足额的利息或本金;
3.各学院应特别提醒毕业学生保留在校期间所用中行卡,学生毕业后将通过此卡进行还款,此卡也将作为助学贷款和学费代偿金发放账户;
4.各学院应提醒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需认真阅读国开行个人系统中的相关手续,并自行向其申请贷款的银行咨询和办理助学贷款的还款及展期事项。
相关政策规定以《财政部教育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关于做好2024年国家助学贷款免息及本金延期偿还工作的通知》(财教〔2024〕2号)文件为准,提醒学生阅看。
附件5:资助政策、征信、助学贷款专题教育片(推荐).docx
学生工作处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4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