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4年春季服义务兵役国家教育资助(退役复学、退役入学)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鼓励大学生积极应征入伍服兵役,根据《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310号)文件要求,对应征入伍服兵役学生实行国家教育资助,现将春季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2024年春季在学段内应征入伍目前已经退役复学、退役入学的全日制在校生本科生。
二、提交材料
1.学生退役入学、退役复学的,登录全国征兵网,按要求在线填写并双面打印《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Ⅱ》(以下简称《申请表Ⅱ》),加盖公章(生源地入伍的需加盖当地征兵办公室公章,校园地入伍的需加盖学校武装部公章),同时提交入伍通知书复印件、退出现役证明复印件。
三、资助标准
应征入伍退役复学、退役入学本科生享受应征入伍服兵役学生实行国家教育资助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3300元/人.年。
五、材料报送及要求
1.《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Ⅱ》(一份原件,需加盖公章);入伍通知书复印件(一份);退出现役证明复印件(一份);
2.请各学院高度重视,做到勿缺、勿漏,信息准确,并提醒学生于5月31日前将材料报至力行楼B108。
学生工作处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4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