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保障2024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学校于2024年8月31日-9月1日在南湖校区二食堂二楼和文昌校区主楼西侧新生报到处设立“绿色通道”办理点。现将有关事项安排通知如下:
一、“绿色通道”办理程序
1.新生在收到录取通知书后,按照要求登录“迎新系统”登记“绿色通道”信息。
2.新生在入学报到时,向所在学院提出办理“绿色通道”的书面或口头申请,各学院可在“迎新系统”查看新生登记的“绿色通道”信息,同时向学生发放《2024级新生“绿色通道”申请登记表》(一式两份),并指导学生认真如实填写相关内容。
备注:已办理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学生不需填写,持生源地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受理证明至联合办公处办理即可;其他商业银行贷款和未办理贷款且未缴费学生需填写登记表。
3.学院对申请“绿色通道”的学生进行初步审查,对符合条件的学生应积极引导快速办理相应手续。学院须在登记表“学院意见”栏中签署意见并加盖学院行政公章。
4.学生持申请登记表至联合办公处“绿色通道”办理点进行复核,符合条件的学生持登记表到财务处办理相关手续。
备注:登记表一份交财务处留存,另一份由学生交学院备案留存。
二、工作要求
1.各学院要对本项工作做好周密部署,细致安排,既要周到服务,又要严格把关,保证“绿色通道”的有效畅通,切实保证“不让一名新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无法入学”。
2.各学院在对申请办理绿色通道学生资料进行审核时,要尊重学生个人承诺,不得要求学生出示家庭经济情况证明等其他材料为依据;对于来自或持有脱贫家庭学生(原建档立卡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孤残学生、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农村低保家庭学生、父(母)残疾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孤儿或经济困难的单亲家庭学生、因家庭变故或重大突发事件(自然灾害、火灾、交通事故等)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其它因素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等给予高度关注,并给予必要的关心关怀。
3.对于上述学生,特别是国家规定的特殊困难学生情况,各学院要做好一站式快速办理服务,不得扣压、拖延和推脱。
4.在审核过程中,一经发现学生提供的相关材料造假或口头承诺虚假等行为,要适当进行批评教育,并暂缓或取消其“绿色通道”办理相关手续。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4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