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做好我校2024-2025学年度学生学费减免工作,根据《中国矿业大学学费减免实施办法》(中矿大学生字〔2017〕22号)相关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减免对象
原则上应为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建档认定学生。对于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学生、特困救助供养学生、残疾学生、低保家庭学生以及突发困难学生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要予以应重点关注。
二、申请条件
符合减免对象范围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5.生活俭朴,无铺张浪费行为。
三、减免标准
1.在实施中,每学年每生学费减免金额不低于600元,最高不超过本学年度应缴纳的学费;
2.各学院学费减免人数和减免金额由各学院酌情掌握,但学费减免总额度原则上不超过学院本学年度应收取学费的2%。
四、工作程序
1.本人申请。申请学费减免的学生需本人通过“学生工作平台(网址:http://xgfw.cumt.edu.cn/)——资助管理——学费减免”提出申请;
2.学院初审。各学院根据学生提出的学费减免申请,组织班级、年级(专业)进行评议,经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评审,确定学费减免学生名单及减免金额,并以适当方式、在适当范围内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于11月28日前通过“学生工作平台”审核提交,按年级排序加盖学院行政公章的汇总名单(系统导出)和减免情况说明(附件1)报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力行楼B108室),电子档发送至邮箱zzglzx@cumt.edu.cn。
3.学校审核。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学院上报的材料进行审核,并报学校领导审批后,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减免名单报送财务处予以落实减免政策。
五、相关要求
1.学费减免是国家、学校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心和关爱,各学院在开展工作时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既要充分考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实际需要,做到“应减尽减”,也要充分考虑各类奖助学金的统筹协调。
2.做好申请学生个人及家庭信息隐私保护,不得让学生在年级、班级等公开场合陈述,不在网站、生活区等公共场合公示相关信息。
3.各学院要开展诚信教育和感恩励志教育,教育引导受助学生不铺张浪费和追求高消费者,如有相关行为,学校将令其补交已减免的学费。
附件1:《××学院2024-2025学年度学费减免发放说明》
学生工作处
2024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