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孤困学生结对关爱行动的通知

发布者:何海明发布时间:2025-01-13浏览次数:647

各学院:

为全面落实《省教育厅 省民政厅 省慈善总会<关于组织开展孤困学生结对关爱行动>的通知》(苏教助函〔20248号)要求,进一步健全教育关爱机制,不断强化资助育人成效,让孤困学生感受到国家和学校的关心关爱,现在全校组织开展孤困学生结对关爱行动。现将具体通知如下。

一、行动主体

各学院要在落实好现有资助政策的基础上,发动学院领导、党政干部和企业力量与孤困学生结对,关心帮助孤困学生成长需求,保障其学业和在校生活正常进行,保障身心健康成长。

(一)结对关爱对象

结对关爱行动对象主要是孤困学生群体,包括以下五类:

1.孤儿学生。指失去父母或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学生。

2.事实无人抚养学生。指父母双方均符合重残、重病、服刑在押、强制隔离戒毒、被执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失联、被撤销监护资格、被遣送(驱逐)出境情形之一;或者父母一方死亡或失踪,另一方符合重残、重病、服刑在押、强制隔离戒毒被执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失联、被撤销监护资格、被遣送(驱逐)出境情形之一的。

3.特困救助供养学生。指本科在籍特困救助供养学生。

4.独自生活的困难学生(学院可视学生具体情况进行结对帮扶)。指长期独自一人居住和生活,日常缺少监护人照护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5.突发困境学生(学院可视学生具体情况进行结对帮扶)。指因家庭遭受重大自然灾害或发生重大意外等陷入生活与学习困境的学生。

注:其法定监护人已经能够提供较为健全、和谐成长环境的孤困学生,可不纳入结对关爱行动。

(二)结对帮扶人员

各学院要落实专职人员与孤困学生结对。原则上一名专职辅导员对接一名孤困学生;一个年级有多名孤困学生的,由学院其他专职学工干部对接;对孤困女生尽量安排女老师结对。充分尊重孤困学生及其监护人对于结对关爱行动的意愿,在协商基础上确定结对老师。当孤困学生升学、转专业或发生其他学业变动时,结对学院和结对老师可相应调整。

二、行动内容

结对关爱行动重点提供物质资助、成长陪伴、学业就业帮扶、综合素养提升等教育救助服务。通过不同学段之间的接力帮扶将孤困学生的结对关爱实行至其毕业离校。

(一)物质资助。设立孤困学生奖助学金,除国家和校级资助外,学院可对孤困学生给予适当的资金或物质资助,帮助其解决在校学习生活相关费用。对患有重特大疾病的孤困学生积极对接医疗资源、争取救治经费,防止孤困学生陷入成长困境。继续完善学院学生资助制度,为孤困学生提供基本生活和学习保障。

(二)成长指导。结对老师应在思想品德、生活习惯、人际关系等方面给予孤困学生积极引领和培养。可在春节、中秋等重要传统节日以及孤困学生重要时点,开展有益的活动;平时可通过面聊、电话或社交媒体等多种形式进行常态化交流谈心,发现并发扬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优点和特长,持续培育使之成为稳定的习惯和品质,形成应对各种人生境遇的自我成长内驱力。心理健康教师要提供专业化、个性化、多样化的心理咨询、心理疏导等服务,对孤困学生心理状况进行针对性地关注观察和干预辅导,发现有严重心理健康问题的,及时联系家长并予以干预矫治。

(三)学业就业帮扶。针对学业成绩显著落后、出现学业不合格现象,尤其是存在辍学、退学或就业危机的孤困学生,结对学院和老师应协调相关教学管理部门和师资重点加强学业辅导,同时建立“一生一策”生涯指导和就业帮扶管理机制。学院在开展公益服务、勤工助学、综合实践活动时也要重点关注孤困学生,围绕学生需求组织开展见习实习、就业招聘活动等,完善就业创业培训,提升孤困学生自主择业能力。

(四)综合素养提升。重点关注孤困学生的体育、人文、综合实践活动、研究性学习等课程学习情况,利用课余时间,通过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研学实践、国际交流等,帮助其开拓视野、发现兴趣爱好,提升语言表达、人际交往能力和体育艺术素养,练就自信自强的品格。

三、组织实施

(一)完善管理制度。建立学院和结对老师根据职能分工负责的管理机制,用精准的资助育人兜牢学生健康成长生命线,确保不发生突破底线事件。

(二)动态更新数据。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根据国家扶贫库数据每学期更新一次孤儿、事实无人抚养、特困救助供养等学生名单,学院和结对老师要通过数据对接、日常观察与家访等方式,做好五类孤困学生的动态管理。

(三)多方资源支持。利用学校资助和社会资助资源,探索通过购买服务、设立奖助金等方式为孤困学生提供良好的学习和生活环境,给予结对老师在孤困学生关爱工作中更多的支持和鼓励。

四、工作要求

(一)充分保护隐私。学院应充分考虑孤困学生身心发展特点,在严格保护隐私、人性化资助、无痕资助的原则下组织开展各项结对帮扶活动。

(二)及时动态调整。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每学期将省资助中心更新的孤儿、事实无人抚养、特困救助供养等学生名单发送至相关学院。学院在结对关爱日常工作中随时观察学生动态,及时调整对学生的帮扶手段和帮扶力度。

(三)认真总结经验。学院应建设孤困学生发展型资助台账,及时总结、汇报结对关爱学生名单以及工作进展情况。学校定期总结推介各学院结对关爱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形成我校资助育人品牌。

请各学院根据孤困学生实际情况认真组织开展结对关爱工作,以学院为单位填写《孤困学生结对关爱行动信息统计表》(附件),经分管院领导审核签字后于118日前将汇总表纸质档报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公室(南湖校区力行楼B108室),电子档发送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邮箱zzglzx@cumt.edu.cn

 

附件1:孤困学生结对关爱行动信息统计表.xlsx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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