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进一步做好和完善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根据《中国矿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和建档工作实施办法》文件要求,现将2024-2025学年春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调整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定调整对象
2024-2025学年秋季学期未在校建档的全日制本科生中,因各种原因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二、认定依据
各学院应重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调整工作,对于申请建档或调档学生需严格按照《关于修订<中国矿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和建档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中矿大学生字〔2019〕17号)执行,力求客观、公平、公正,谨防错评、漏评,同时注重加强学生诚信教育和励志教育,引导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以健康、乐观的心态对待学习和生活中的困难。
三、工作要求
1.原则上学生本人自愿提出建档/调档申请,通过新版学工工作平台进行量化评估并做出书面承诺(操作说明详见附件2),原则上不参与量化评估的申请学生不予以认定。
2.各学院依据《关于做好2024年秋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和建档工作的通知》(附件1)文件中的认定调整工作要求和评定流程,参照学生建档时学生家庭情况和本学期学生提出调档申请情况确定调整结果。
3.学院要畅通意见反馈渠道,及时回应并妥善处理学生反映的意见。
四、材料报送
各学院须于3月26日16:00前完成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调整的公示和系统审核工作;如有问题,请咨询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公室(电话:83590187,邮箱:zzglzx@cumt.edu.cn)。
附件1:关于做好2024年秋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和建档工作的通知.pdf
学生工作处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5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