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校园“励志之星”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者:何海明发布时间:2021-11-03浏览次数:1082

各学院:

为激励广大受助学生奋发自强、立志成才、感恩奉献,构建“全方位、全过程、全员参与”的发展型资助育人体系,现决定面向全校学生开展“励志之星”评选推荐活动。通过挖掘拥有坚定理想信念、高尚道德品格、勇于创造创新、矢志艰苦奋斗的青春励志典型,在校园内传播正能量,以榜样的事迹感染人,以榜样的行动引导人,真正让广大受助学生学有榜样、行有榜样。具体要求如下:

一、评选范围:

面向全体在籍学生,其中家庭经济困难建档学生优先。

二、评选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努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品行端正,学习刻苦,乐观向上,积极进取,有突出学习成绩表现;

2.勇于克服在学习、生活或其他方面的困难,吃苦耐劳,自立自强,拼搏奋进,有突出的励志事迹;

3.热爱生活,善施善行,积极组织或参与各类社会实践、感恩回报、创新创业、公益服务等活动,有突出实践成果。

三、评选名额

按照“优中推优”的原则,各学院推荐候选人不超过3名。

四、评选程序

1.各学院应做好评选工作的宣传、动员、挖掘和推荐,依据评选条件择优推荐并确定候选名单,相关材料上报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汇总,初审申报材料后确定候选名单,并组织人员进行联合评选,最终确定“励志之星”获奖名单。

3.学校将对获得“励志之星”的学生进行表彰,装订个人事迹材料风采展,并举办“励志之星”学习经验交流座谈会。

五、活动要求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此次评选活动,积极组织、认真指导相关学生提交材料,深入挖掘励志典型,广泛宣传、动员和积极推荐,让优秀励志学生发挥榜样和引领作用,营造资助育人良好氛围。

2.评选活动要坚持公正、公开、公平、择优的原则,推荐的候选人的事迹要真实感人,有代表性和影响力。

六、上报材料

各学院于1111日前,以学院为单位将《中国矿业大学 “励志之星”推荐表》和个人事迹材料纸质档报送至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南湖校区力行楼B108室),电子档发送至邮箱:zzglzx@cumt.edu.cn,报送材料命名格式为“励志之星候选人+学院+学生姓名”。如有相关问题,请电话联系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刘文君老师(0516-83590187)。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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