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21年度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相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何海明发布时间:2021-08-31浏览次数:911

各学院:

请将2021年度符合《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退役军人部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科教〔201919号)规定报送以下学生资助信息。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一、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

12021年秋季学期复学的学生,在申请金额内仅填写2021-2022一个学年的学费减免信息;在2021年秋季学期之前已经复学的学生,此次填写截止到2021-2022学年的所有学费减免信息。

2、符合国家资助条件的往届毕业生,不追溯政策实施起始年(2013年)之前入伍的往届毕业生。例如,2011年毕业生,2013年入伍的即可以申请;2011年毕业生,2012年入伍的不可以申请。

二、退役士兵学费资助

截止2021年秋季学期已报到入学且自主就业(包括退役一年以上和一年以内)的退役士兵学生。应注意以下几点:

12021年秋季学期的入学新生,在申请金额内仅应报送20212022学年一个学年的学费减免金额;

2、可补报20192020学年、2020-2021学年的学费减免资金;在申请金额内本次不允许报送2021-2022之后学年的学费减免信息。

三、直招士官

2021年度符合“19号文”规定的直招士官学生。应注意以下几点:

1、直招士官国家资助的往届毕业生,不追溯政策实施起始年(2015年)之前入伍的往届毕业生。

2、注意区分直招士官和直招军官,直招军官不在报送范围

四、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

2021年秋季学期报到入学的退役学生都要登记(不含已毕业学生),包含:本科不在我校,研究生考入我校的退役学生;我校在读的退役学生。登记时注意以下几点:

1、已经申请过入伍期间代偿或补偿的不用再次提交申请,只填写《2021年度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国家教育资助汇总表》;

2、目前在服役期间的或目前已经拿到入伍通知书要走兵的,要正常申请入伍代偿或补偿,同时还要填写《2021年度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国家教育资助汇总表》。

五、其他说明

1、退役士兵教育资助:退役一年以上、自主就业符合资助条件的退役士兵入学学费减免;

2、高校新生和在校学生入职期间保留学籍,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后允许入学或复学,可申请学费补偿、助学贷款代偿。

3、申请同学登录全国征兵网在线填写、A4纸双面打印申请表,并经校财务部审核并加盖公章,生源地入伍需加盖当地征兵办公章。

4、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应征入伍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I》、《入伍通知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毕业证复印件(毕业生);

5、退役复学、退役士兵教育资助: 《应征入伍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Ⅱ》、《义务兵退出现役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

6学院将申请学生材料按类别汇总填写《2021年度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汇总表》。

7、积极宣传各学院要做好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宣传工作,防止漏报错报;所有材料请于910日前报送至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力行楼B110),电子汇总材料发邮箱:zzglzx@cumt.edu.cn

    8.如有疑问请电话咨询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刘老师 0516-83590187

http://zzglzx.cumt.edu.cn/_ueditor/themes/default/images/icon_pdf.gif附件1.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退役军人部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科教〔2019〕19号).pdf

http://zzglzx.cumt.edu.cn/_ueditor/themes/default/images/icon_xls.gif附件:2021年度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汇总表.xlsx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18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