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2022学年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回执录入的通知

发布者:何海明发布时间:2021-08-25浏览次数:994

各学院:

根据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国家开发银行江苏省分行的有关要求,为完成我校2021-2022学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回执录入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线上录入时间(826-923日)

请各学院通知申请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学生登陆手机微信端“微学工-功能-学生服务-助学贷款”,如实填写贷款金额、回执校验码,并拍照上传“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受理证明”截图(或含有国家开发银行受理回执校验码手机短信截图)至系统即可。

二、材料提交时间(924日前)

1.国开行生源地助学贷款

请各学院将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的《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贷款受理证明》(如是短信回执,请将短信内容截图用A4纸打印上交),以学院为单位统一收齐,于924日前交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南湖校区力行楼B110室)。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核验无误后统一录入国开行生源地贷款系统,不接受学生个人前来办理。

注意:学生需在《受理证明》虚线以上空白处书写上学院、学号、姓名、年级、联系方式,虚线以下部分请学生自行裁下保存(受理证明虚线以下部分含有学生的支付宝账户和密码信息,贷款金额大于学住费总金额的同学,剩余的钱通过该支付宝账户提现到学生本人银行卡,请妥善保管,切勿弄丢)。

如果学生存在专业、通讯地址、联系电话、联系人等信息发生变化,请学生及时登录国开行网站(网址:https://sls.cdb.com.cn/#/)进行修改和维护。

2.其他生源地助学贷款

申请其他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学生(如黑龙江、江西、福建、河北等地区学生申请的信用社、农行、哈尔滨银行、华安保险等贷款),无需上传,根据承办银行具体要求,如需学校回执,学生可本人持《贷款确认函》于1010日(工作日)前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南湖校区力行楼B110室)盖章后寄回当地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1级本科新生国开行回执将安排在报到当天“绿色通道”处收集统一办理

其他未尽事宜,请与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刘老师联系,联系电话:0516-83590187特此通知!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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