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17及2018年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和 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在职在岗确认情况的通知

发布者:何海明发布时间:2019-05-29浏览次数:382

中国矿业大学学生工作处

学工通知[2019]8

 

关于报送20172018年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和

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在职在岗确认情况的通知

各学院(部):

为做好 2017  2018年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经费续拨工作,请各学院(部)与毕业生就业单位联系,确认已获得补偿代偿资格的毕业生当前在职在岗情况,填报《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在职在岗情况审查表》,并于 2019  6 15日前报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一、报送材料

1. 关于2017年毕业生基层就业当年在职在岗情况的报告;

2. 2017 年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在职在岗情况审查表一份及申请人《当年在职在岗工作证明》原件两份;

3. 关于2018年毕业生基层就业当年在职在岗情况的报告;

4. 2018 年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在职在岗情况审查表一份及申请人《当年在职在岗工作证明》原件两份。

学院(部)填写“在职在岗情况审查表”时,请将当年第一批和第二批获得补偿代偿资格的毕业生信息一并填写。“关于申请拨付补偿代偿资金的报告”中,应说明当年批准总人数和总金额、本次审查在职在岗总人数和总金额、本次申请补偿代偿金额( 2017年毕业生为总额的 34% 2018 年毕业生为总额的 33% )和本次离职离岗人数等必要信息。

二、报送方式

请以纸质和电子版两种方式报送相关材料。 纸质材料交至南湖校区体育馆副馆B123室,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联系人:王东;联系电话:83590187 ;电子邮箱:zzglzx@cumt.edu.cn

中国矿业大学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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