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根据学校有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和建档工作安排,现将2018-2019年度第二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调档工作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本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调档工作,请各学院(部)参照学生建档时学生家庭情况和本学期学生提出调档申请情况确定。
二、各学院(部)调整后请及时将调档情况通知校资助中心。
序号 | 学号 | 姓名 | 班级 | 原建档 | 新建(调)档 | 备注 |
三、时间安排:
2月26日至3月22日
三、有关要求
1.各学院(部)须应重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建档和调档工作,严格按照《关于修订<中国矿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和建档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中矿大学生字〔2017〕7号)执行,力求客观、公平、公正,谨防错评、漏评;
2.涉及申请建档的学生应实事求是地提供家庭经济困难情况的证明材料,并《关于做好2018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和建档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进行评定;
3.本学期调档工作中,学院(部)需充分尊重申请建档和调档学生,同时注重加强励志教育,引导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以健康、乐观的心态对待学习和生活中的困难;
4.在新建档和调档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咨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9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