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度学生学费减免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何海明发布时间:2022-11-07浏览次数:1287

各学院:

为做好2022-2023学年度学生学费减免工作,根据《中国矿业大学学费减免实施办法(修订)》(中矿大学生字〔201722号)和《中国矿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本科学生资助工作实施办法》(中矿大学生字〔201839号)相关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减免条件

1.符合《中国矿业大学学生学费减免实施办法(修订)》中规定的减免条件。

2.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孤残学生、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家庭遭受重大自然灾害或重大突发意外事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建档学生优先考虑。

二、减免额度

1.各学院学费减免人数和减免金额由各学院酌情掌握,但学费减免总额度原则上不超过本学院2022-2023学年度应收取学费的2%;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不再下达减免预算,各学院应根据学生实际情况进行减免。

2.在实施中,学生个人减免数额不低于600元,减免额度超过学费一半的,需学院备注说明原因。

3.对持有中国残联统一制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我校在校全日制残疾本科学生,按照《江苏省物价局 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公办高等学校学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价费〔2014136号)文件调整后实际收费备案标准减免。

三、注意事项

1.对只申请减免学费、未申请生源地贷款或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原则上不予考虑(建档立卡户、低保户、特殊供养、残疾学生、重灾区学生除外)。但对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学费减免的学生,各学院需单独列出名单并说明详细原因,报学校审批。

2.各学院在开展工作时应秉持实事求是的工作原则,既要充分考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实际需要,做到“应减尽减”,也要充分考虑学生获得的各类奖助学金及其他各类资助金额,确保其所获得的各类奖助学金和其他各类资助金额不超过学校规定的最高限额,避免出现过度资助。

四、相关要求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统筹安排,认真执行。

2.申请学费减免的学生需本人通过学生工作平台PC端网址:http://xgfw.cumt.edu.cn/,手机端:今日校园APP---服务---学费减免)提出申请,学院审核通过后,打印《2022-2023学年度学生学费减免审批表》报学院审批留存。具体操作流程另行通知。

3.学院学费减免学生名单需经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最终确定的学费减免学生名单及金额学院应以适当方式、在适当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对于弄虚作假的将按照学校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4.各学院请于1121日前,将按年级排序加盖学院行政公章的汇总名单(附件1,系统导出)和减免情况说明(附件2)报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力行楼B108室),电子档发送至zzglzz@cumt.edu.cn

附件1.2022-2023学年度学生学费减免审批汇总表.xlsx

附件2.××学院2022-2023学年度学费减免发放说明.docx

附件3.示例:体育学院.pdf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29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