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用工单位:
按照《关于2023年元旦、寒假、春节放假轮休及相关工作安排的通知》要求,现就2023年寒假期间校内学生勤工助学工作安排如下:
1.为确保学生安全有序离校,寒假期间(2023年1月7日至2月15日,共40天)原则上不设立校内勤工岗位。若确因工作需要,可申请设立少量校内勤工助学岗位,用工单位需填写《2023年寒假期间勤工助学岗位统计表》(附件1),于1月4日17点前将附件1电子档发送至邮箱:zhuguancumt@126.com,纸质档于春季学期开学后与工资统计表(附件2)一并报送。逾期未报送岗位将不进行补报、补发受理。
2.用工单位应按需设岗,按照“谁用工、谁负责”的原则管理考核,严禁各用工部门安排学生替代老师值班、上班、从事较危险的工作。
3.用工单位聘任学生原则上只面向各学院已审批同意留校的学生群体,在获得学生所在学院同意后方可聘用,以免影响学生正常离校行程。
4.原则上每天不超过2个助理线下值班,用工期间应不定期开展学生安全教育、疫情防控等相关内容培训。
5.各用工单位《2023年寒假期间勤工助学岗位工资统计表》(附件2)于2023年2月23日16时前报送至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公室(力行楼B108室),电子档发送至邮箱:zhuguancumt@126.com;未经审批或超出预算的用工,所产生的勤工助学金将不予发放。
6.如有其他问题,请联系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公室 杨老师,联系电话:0516-83590187,邮箱:zhuguancumt@126.com。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3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