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年春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增补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何海明发布时间:2023-03-14浏览次数:1054

各学院:

为进一步做好和完善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根据《中国矿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和建档工作实施办法》文件要求,现将2022-2023学年春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增补认定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增补对象

2022-2023学年秋季学期未在校建档的全日制本科生,因疫情、家庭突遭变故、学生本人出现严重疾病或发生其他重大意外等致困。

二、工作要求与程序

1.各学院应重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增补认定工作,对于申请新建档或调档学生需严格按照《关于修订<中国矿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和建档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中矿大学生字〔20177号)(附件1)执行,力求客观、公平、公正,谨防错评、漏评。

2.本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增补工作,请各学院参照学生建档时学生家庭情况和本学期学生提出调档申请情况确定,同时注重加强学生诚信教育和励志教育,引导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以健康、乐观的心态对待学习和生活中的困难。

3.本次增补认定工作要求和评定流程需依据《关于做好2022年秋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和建档工作的通知》(附件2)文件执行。

原则上学生本人自愿提出申请,提交《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做出书面承诺。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孤残学生、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等,可提交相关材料复印件作为认定依据

4.在本次增补认定过程中,各学院应组织学生通过新版学工工作平台完成建档/调档申请(操作说明详见附件3),原则上不参与量化评估的申请学生不予以认定如有问题,请电话咨询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公室 杨老师 83590187

5.各学院须于323日前完成经济困难学生增补认定建档的公示工作,并于3241600将《2022-2023学年XX学院春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增补情况汇总表》(附件4电子档发送至邮箱zzglzx@cumt.edu.cn,纸质档经学院分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学院行政公章后,报送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公室(力行楼B108)。


 

附件1:关于修订《中国矿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和建档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pdf

附件2:关于做好2022年秋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和建档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3: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建档审批系统操作说明(新版系统).pdf

附件4:2022-2023学年春季学期XX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增补情况汇总表.xlsx

附件5: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doc

 

学生工作处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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