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勤工助学用工单位、各位同学:
为倡导和鼓励广大学生参与勤工助学活动,更好地发挥勤工助学的育人功能,培养学生自立自强、热爱劳动的优秀品质,在学生中营造创先争优的良好氛围。经研究,决定开展我校2022-2023学年勤工助学先进个人(“勤工助学服务标兵”“勤工助学学生组织优秀负责人”“勤工助学服务之星”)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目前在岗且在本部门连续参加勤工助学工作4个月及以上、思想品德良好、无违纪记录的全日制本科生。
二、推荐及评选人数
1、各用工单位服务之星推荐人数不超过符合条件的在岗本科生总人数的5%(部分单位不足1人的按1人计算),服务标兵推荐人数不超过本单位服务之星推荐人数的20%(部分单位不足1人的按1人计算);学生组织优秀负责人推荐人数不超过符合条件的在岗本科生负责人总人数的20%。(用工单位信息详见附件1)
2、学生组织优秀负责人评出15名。
3、服务之星初审评出110名(其中机关单位36名、教辅单位7名、学院助理21名、学生组织46名),结合单位推荐情况择优产生20名服务标兵候选人,通过公开答辩,最终评出服务标兵10名,服务之星100名。
4、各奖项之间不兼得。
三、评选条件
(一)“勤工助学服务标兵”评选条件
1、在岗且在本部门连续参加勤工助学工作1年及以上,坚守岗位,尽职尽责,工作表现突出,具有较强的开拓进取精神和模范带头作用;
(注:“在岗且在本部门连续参加勤工助学工作1年及以上”是指从2022年10月已在本部门工作至今并在新版勤工助学考勤系统中显示在岗的学生。)
2、刻苦学习,努力钻研,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及公益活动,本学年无不及格现象、无违纪记录;
3、日常生活节俭,无铺张浪费,具有良好的生活习惯;
4、诚实守信,乐于助人,自强不息,艰苦奋斗,具有较强的示范性和感召力;
5、勤于思考,善于创新,为我校勤工助学工作做出突出贡献;
6、满足以上条件的基础上,家庭经济困难建档学生优先。
(二)“勤工助学学生组织优秀负责人”评选条件
1、在岗并在本部门连续参加勤工助学工作1年及以上,且担任部门负责人5个月及以上,尽职尽责,工作表现突出;
2、刻苦学习,努力钻研,本学年无不及格现象、无违纪记录;
3、日常生活节俭,无铺张浪费,具有良好的生活行为习惯;
4、团结同学,所负责部门成绩突出,受到老师及部员的普遍认可;
5、勤于思考,勇于创新,为我校勤工助学工作做出突出贡献;
6、满足以上条件的基础上,家庭经济困难建档学生优先。
(三)“勤工助学服务之星”评选条件
1、在岗且在本部门连续参加勤工助学工作4个月及以上,认真按时完成所在勤助部门交办的任务;
(注:“在岗且连续参加勤工助学工作4个月及以上”是指从2023年3月已在本部门工作至今并在新版勤工助学考勤系统中显示在岗的学生。)
2、刻苦学习,努力钻研,本学年无不及格现象,无违纪记录;
3、日常生活节俭,无铺张浪费,具有良好的生活行为习惯;
4、爱岗敬业,乐于奉献,热心服务广大师生,受到老师及同学一致好评;
5、满足以上条件的基础上,家庭经济困难建档学生优先。
四、评选程序
(一)个人申请
学生个人填写申请表(申请学生组织优秀负责人填写附件2,申请服务之星填写附件3),并向用工单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二)用工单位推荐
1、各用工单位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根据评选条件、推荐比例和申请人实际工作情况,推选出本单位学生组织优秀负责人和服务之星候选人(汇总表分别按推荐顺序排序)。
2、个人申请表和用工单位汇总表纸质档经用工单位负责老师签字盖章后,于5月18日(周四)17:00前由用工单位统一交至勤工助学服务中心办公室(梅苑餐厅北侧东路口樱花亭),电子档打包发送至邮箱bgscumt1051@163.com,邮件与附件命名格式为“用工单位全称+勤工助学评优”。不接收未经用工单位推荐的个人申请;逾期不再接收。
3、通过部门推荐的候选人加入勤工助学评优临时工作群,学生组织优秀负责人QQ群号为:333053899,服务之星QQ群号为:744651219,验证消息务必注明所在用工单位名称和个人姓名。
(三)公开答辩
勤工助学服务中心负责组织开展勤工助学评优大会,进行公开答辩,最终由师生评委团现场投票选出10名“勤工助学服务标兵”。答辩人需做个人PPT展示以及回答评委提问,每人答辩总时长3-5分钟。答辩时间地点群内另行通知。
(四)公示表彰
1、最终评选出的“勤工助学服务标兵”“勤工助学学生组织优秀负责人”“勤工助学服务之星”名单将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网站及勤工助学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公示3天。
2、为保证此次评选活动公开、公平、公正,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设立了举报电话和邮箱(电话:83590187,邮箱zzglzx@cumt.edu.cn),欢迎广大同学对评选过程和评选结果进行监督。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其荣誉称号并给予通报批评。
3、由中国矿业大学学生工作处颁发2022-2023学年“勤工助学服务标兵”“勤工助学学生组织优秀负责人”“勤工助学服务之星”荣誉证书(可用于学年末评优)。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大学生勤工助学服务中心
2023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