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续贷及回执录入相关手续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何海明发布时间:2023-07-31浏览次数:20972

各学院: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国家助学贷款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具有重要意义。为做好我校2023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续贷及回执录入相关手续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续贷及回执录入工作

1.提醒学生登录系统维护个人信息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每年应至少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https://sls.cdb.com.cn/2并更新或完善个人及共同借款人信息。为避免学生因疏忽无法申请续贷,请各学院提醒贷款学生于815日前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维护、更新个人信息。

2.组织学生填写续贷声明并完成审核

对于2023年有续贷意向的学生,需于815日前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在线服务系统,在贷款申请功能中提出续贷申请并填写续贷声明,认真总结陈述一年来的思想和学习进步情况,字数以200字左右为宜(字数不符合要求,系统会自动拒绝审核)。续贷声明填写完毕后点击提交,完成后准备相关资料按照县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要求办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3.贷款受理证明录入提交

请各学院通知已完成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系统已自动生成贷款受理证明或收到受理通知短信930日前登录 “今日校园服务学生服务助学贷款生源地助学贷款信息管理,如实填写贷款期限、贷款金额、贷款银行、回执校验码,并拍照上传《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贷款受理证明》(如是短信回执,请将短信内容截图)至系统即可。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2

注意:2023级新生国开行助学贷款回执单(纸质档)将安排在新生报到当天“绿色通道”处统一收集,需提前完成线上录入提交。

二、其他金融机构生源地助学贷款的续贷申请及相关手续办理工作

1.续贷申请

学生如申请其他金融机构(如黑龙江、江西、福建、河北等地区学生申请的哈尔滨商业银行、各地农村商业银行、邮储银行、华安保险等)承办的生源地助学贷款,由于各金融机构对续贷申请材料要求不同,学生本人可根据当地经办金融机构的需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高校手续办理

由其他金融机构承办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需于930日前登录“今日校园服务学生服务助学贷款生源地助学贷款信息管理,如实填写贷款期限、贷款金额、贷款银行、回执校验码(填写其他贷款银行全称),并拍照上传贷款回执单截图(或手机短信截图)至系统即可,并按照经办银行要求办理后续手续。如需在办理材料上加盖学校资助管理中心公章,请学生本人于925日后到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公室(南湖校区力行楼B108室)盖章后寄回当地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三、工作要求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正常完成学业、解决学宿费困难的重要渠道,事关学生切身利益。请各学院务必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督促学生完成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续贷及回执录入相关工作,做好学生政策解答,及时掌握办理贷款学生情况。

如有其他未尽事宜,请电话联系学校学生资助热线0516-83590187。特此通知!

 

附件1.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续贷操作步骤.pdf

附件2.学工系统-助学贷款回执录入指南.pdf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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