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2023级新生中设立“绿色通道”的通知

发布者:何海明发布时间:2023-08-25浏览次数:1748

为切实保障2023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学校于828-29日在南湖校区二食堂二楼和文昌校区主楼西侧新生报到处设立绿色通道办理点。现将有关事项安排通知如下:

一、绿色通道办理程序

1. 新生在收到录取通知书后,按照要求登录“迎新系统”登记“绿色通道”信息

2. 新生在入学报到时,向所在学院提出办理绿色通道的书面或口头申请,各学院可在迎新系统查看新生登记的绿色通道信息,同时向学生发放2023级新生绿色通道申请登记表》(一式两份),并指导学生认真如实填写相关内容

备注:已办理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学生不需填写,持生源地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受理证明至联合办公处办理即可;其他商业银行贷款和未办理贷款未缴费学生需填写登记表。

3. 学院对申请绿色通道的学生进行初步审查,对符合条件的学生应积极引导快速办理相应手续。学院须在登记表学院意见栏中签署意见并加盖学院行政公章。

4. 学生持申请登记表至联合办公处绿色通道办理处进行复核后,符合条件的学生持登记表到财务处办理相关手续;登记表一份交财务处留存,另一份由学生交学院备案留存。

二、有关要求

1. 各学院要对本项工作做好周密部署,细致安排,既要周到服务,又要严格把关,保证绿色通道的有效畅通,切实保证不让一名新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无法入学

2. 各学院在对申请办理绿色通道学生资料进行审核时,要尊重学生个人承诺,不得要求学生出示家庭经济情况证明等其他材料为依据;对于来自或持有脱贫家庭学生(原建档立卡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孤残学生、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农村低保家庭学生、父(母)残疾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孤儿或经济困难的单亲家庭学生、因家庭变故或重大突发事件(自然灾害、火灾、交通事故等)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国家政策库区移民子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其它因素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等给予高度关注,并给予必要的关心关怀;

3. 对于上述学生,特别是国家规定的四类学生情况,各学院要做好一站式快速办理服务,不得扣压、拖延和推脱;

4. 在审核过程中,一经发现学生提供的相关材料造假或口头承诺虚假等行为,要适当进行批评教育,并暂缓或取消其绿色通道办理相关手续。

 

附件1:关于2023级新生绿色通道相关事项说明.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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