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规范管理我校勤工助学工作,合理设置勤工助学岗位,公开勤工助学岗位信息,促进勤工助学活动健康、有序开展。经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校内勤工助学固定岗位(以下简称勤助岗位)核查统计工作。
一、核查统计范围
1、所有机关单位的勤助岗位;
2、校内各公共服务平台等勤助岗位;
3、二级培养单位中根据学生总人数按一定比例设置的勤助岗位;
4、二级培养单位中研究生事务助理、专职辅导员助理。
二、核查统计内容
核查统计范围提到的第1、2类:
1、根据《中国矿业大学校内勤工助学固定岗位核查统计表》(附件1)完善本单位勤助岗位的有关信息,特别是工作内容、工作地点、月工作量等信息。核查统计时请将研究生与本科生分开,如同一工作岗位既有研究生又有本科生参与,请设置成两个岗位。
2、各单位根据工作需求,按照每个岗位每月工作时长30小时,重新核算本单位所需要的岗位人数。对于不合理的岗位设置及时进行修改调整,对于超标的勤助岗位及时进行清理核减。
例:
①某单位现有岗位人数10人,每人每月工作时长24小时,每月工作量为24×10=240小时,重新核算的岗位人数为:240÷30=8人。
②某单位现有岗位人数8人,每人每月工作时长25小时,每月工作量为25×8=200小时,核查统计时发现每月实际工作量为160小时,重新核算的岗位人数为:160÷30≈5人。
注:
①重新核算后的岗位工资总额不能超过现有的岗位工资总额。
②岗位人数≠参与考勤的人数,参与考勤的人数可以根据实际参加勤助岗位的人数进行调整。
核查统计范围提到的第3、4类:
3、根据《中国矿业大学二级培养单位勤工助学岗位统计表》(附件2)完善本单位勤助岗位的有关信息,特别是工作内容、工作地点等信息。核查统计时请将研究生与本科生分开,如同一工作岗位既有研究生又有本科生参与,请设置成两个岗位。
三、核查统计要求
1、各单位负责勤工助学日常管理工作的老师按照上述要求,参照附件3和附件4的示例,填写对应表格,如同一单位有多名老师负责的,可以分开填写。填写完成后请本单位分管勤工助学工作的领导签字确认,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2、没有提交相关表格的单位以及没有进行核查统计的岗位(以岗位编码为准)将于2021年5月起停止设岗,在完成2021年4月的考勤之后系统中将删除该岗位的所有信息。
3、请于2021年4月22日前将附件1和附件2(纸质档)交至南湖校区体育馆B123室,电子稿发送至邮箱zzglzx@cumt.edu.cn。如有排班表可以将排班表作为附件材料附在后面一同上报。
4、请各单位务必严肃认真对待此次核查统计工作,勤工助学服务中心对各单位报送的信息统计整理后,将在校园网上公开所有勤助岗位信息,方便全校师生查阅、监督。
5、联系人:何老师、刘老师
联系电话:0516-83590187、83590191
勤助考核QQ群:621913137
特此通知。
附件1:中国矿业大学校内勤工助学固定岗位核查统计表0413.xlsx
附件2:中国矿业大学二级培养单位勤工助学岗位统计表0413.xlsx
附件3:中国矿业大学校内勤工助学固定岗位核查统计表0413.pdf
附件4:中国矿业大学二级培养单位勤工助学岗位统计表0413.pdf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1年4月13日